

关于开展2026年金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金华开发区经发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34号)和《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指南(试行)》(浙经信产数[2025]9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深入开展智能制造梯度培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金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金华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申报项目应在金华市内建设实施。企业生产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未发生安全、质量或环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企业信用核查结果为准,企业信用要求良好以上)。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申报企业数字化水平需达到2.0及以上,2026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二级及以上。
1.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在建和建成项目均可申报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7年8月底前建成投产,建成项目原则上应
为2025年以后完成建设。建成前五年内的软硬件、设备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武义县、磐安县培育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500万元。
2.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在建和建成项目均可申报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7年8月底前建成投产,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5年以后完成建设。建成前五年内的软硬件、设备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武义县、磐安县培育项目原则上不低于800万元。
(二)建设条件
1.智能工厂培育项目。要求能够通过系统集成、数据互通、人机交互、柔性制造以及信息分析优化等手段,实现对多个车间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生产,对车间的各类生产数据进行采集、分析与决策,并将优化信息再次传送到车间,实现车间精准、柔性、高效、绿色、安全
生产。
2.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要求能够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
相关项目实施后应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提升产品良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及产业链协同发展等方面取得(或预期取得)明显成效,在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方面取得创新突破,在行业中具有示范推广和引领带动作用,并建立完整、有效、合规的工控安全体系,保证工业控制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金智数转”平台(https://zxqysz.jxjjinhua.gov.cn/qyszi#/newTHome),填写附件 1并盖章上传,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截止时间到即停止申报)。
(二)县(市、区)审核。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信息、项目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后,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汇总好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至市经信局。软硬件、设备总投资暂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可纳入县级培育库培育。
(三)入库培育。金华市经信局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级培育库培育。未列入金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库的项目不得参加2026年度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评估。
(四)培育评估。相关项目建成后即可申请培育评估,市经信局原则上于每年12月底前对成熟项目组织开展评估。推荐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的项目原则上需通过市级评估。
三、相关要求
全面排摸,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应报尽报”
各地要结合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排摸,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应报尽报”。
附件:
1.金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申报表
2.金华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