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版)》的批复(工信厅企业〔2023〕7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杭经信联产数〔2024〕1号)等文件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供给体系,引导数字化服务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拟选树一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参与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试点企业在试点期间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并于2025年8月底前通过市经信局组织的项目验收的数字化服务商,遴选专业技术水平高、实施能力强、服务质量优、数改成效明显、用户评价度高,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对同行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商进行奖励,总数不超过15家。
二、遴选方式 服务商自主申报,结合专家组评审(包括服务商路演答辩、典型案例企业实地考察等环节)、官网公示认定。
三、奖励标准 给予经认定的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不超过20万元/家奖励,资金从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奖补资金中列支。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服务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法律纠纷及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技术团队稳定,产品(特别是“小快轻准”产品)和服务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在项目实施、资源整合、生态协同以及本地化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在杭州市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通信设备制造三个试点行业服务领域内具有较好声誉。 (三)申报单位试点期间服务杭州市试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原则上不少于2家,试点企业已完成数字化改造且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应用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行业复制推广价值。
五、遴选流程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编写《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承诺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纸质件和一份电子件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的,于2025年9月19日前汇总填报《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申报汇总表》并行文,将申报单位材料一并报送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座17楼1708室,联系电话:0571-85257095,邮箱:81036448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公示 市经信局组织5名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答辩评审,对有必要的典型案例进行实地考察,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优秀数字化服务商,于市经信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行文予以确认。 (三)资金拨付 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资金文件,将资金分配至各区、县(市)。 (四)宣传推广 在杭州市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对入选的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进行展示,并结合相关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推广。
六、遴选标准 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数字化服务商的评审标准为100分制,评审内容包括从经营能力、技术能力、服务能力、服务成效4个一级指标,和专业经验、营收规模等15个二级指标,具体见表1。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15的推荐入选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