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 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基本条件。申报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对象为2021年(含当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企业申报。参加申报和复核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选择相应栏目,点击“在线办理”,用“法人登录”进入网上申报和复核。网上填写完成后,申报企业提供申报文档纸质材料和相应附件(附件1)盖章后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企业名称需与纸质材料所盖公章保持一致,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需保持一致。复核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盖章申请表PDF件需上传至系统。 (三)地方审核。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填报材料网上初审,择优确定报送名单,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至所在市经信局。各设区市经信局进行网上复审,择优排序确定申报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行文上报省经信厅。 (四)复核审核。对于复核企业,省经信厅委托各设区市经信局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各设区市经信局对企业网上申报的材料通过现场调研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复核意见和建议,确定通过和不通过企业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行文上报省经信厅。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系统组织。 (二)严格审核。各级经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严格做好审查和复核工作,对申报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加强企业资质审查,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时间安排。各企业和各级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1.8月15日前,申报和复核主体完成网上申报,16日开始将关闭企业申报通道。 2.8月31日前,市县完成线上审核。各设区市经信局将上报文件及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含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经信厅,并随文附《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情况表》(附件3)。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经信厅软件与生产服务业处马畅 电话:0571-8705270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
附件: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2.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3.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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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