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 2018〕32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设施〔2025〕125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浙江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是平台的产权拥有者;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违法、环保等方面问题,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平台主要服务于我省工业制造业领域,已基本建成并取得一定应用成效,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 (三)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同一家企业法人,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2.2024年度财务报表等财务相关材料; 3.入选省级或国家级融合领域试点示范佐证材料; 4.承担数实融合领域项目佐证材料; 5.已完成投资费用清单; 6.发票复印件清单及佐证材料; 7.已连接工业设备、产品清单,或数据采集点清单(分类详细介绍),及佐证材料; 8.兼容适配的工业协议清单(分类详细介绍); 9.工业APP清单(分类详细介绍),及佐证材料; 10.服务企业清单(具体服务的企业名称,平台提供了什么产品或服务),及佐证材料; 11.荣誉表彰佐证材料; 12.拥有发明专利、软著,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发表论文、著作等清单、佐证材料(分类介绍); 13.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单位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进入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完成填报工作,可自行注册账号。 五、支持政策 杭州市: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杭政函〔2025〕21号)
临平区: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临平政发〔2025〕1号) 富阳区: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富政〔2025〕1号) 临安区: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临政函〔2025〕6号) 建德市: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建政函〔2025〕20号) 六、申报时间 2025年申报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13日 七、联系人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基础设施处魏珂悦17364586635(浙政钉同号);
技术支持电话:0571-8682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