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热线:
0571-56774949

新闻资讯分类
MAIN BUSINESS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组织开展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7/18 8:57:14    阅读: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组织开展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7 15:20 浏览次数:579次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按照我厅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省级企业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研发机构”)开展2022年度集中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三类研发机构,其中2022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和截至2022年底建设未满一年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除外。

二、工作安排

(一)补报数据。研发机构评价直接利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研发机构数据进行评价。经我厅对平台数据进行初步核实,有研发机构尚未更新2020—2022年度数据。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的研发机构通过登录“科技企业成长在线”,选择“平台建设”功能,点击下方“申报”进入“研发机构信息维护模块”,完成年度数据信息补充及相关数据填报。数据补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之后不再受理补报。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参与本次评价的研发机构,按评价不合格处理并列入整改名单,一年整改期满后评价仍不合格的取消相应研发机构资格。

(二)数据核实。各类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我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利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等平台数据,对研发机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存有异议的,委派第三方机构赴实地进行核实。

(三)评价测算。根据《管理办法》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按三类研发机构对应的标准,对研发机构的综合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和排序。

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依托企业和研发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保障本次评价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第三方评价机构联系人:

许  斌(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0571-87051058

万晓丽(省级企业研究院)                0571-89986575

方  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0571-85009072

沈  涛(云平台技术支持)                      0571-8515140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14日

上一条: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下一条: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3年 第5
杭州五洲普华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71-56774949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西座5楼
手  机:15968845653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  件:zwplgz@163.com
网  址:http://51kjxm.com
杭州五洲普华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15 [网站地图]   
顾客服务中心:0571-56774949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西座5楼
*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关键词:浙江高新企业申报 / 杭州市高新企业申报网 / 杭州科技初创企业申报 / 杭州科技项目申报公司 / 杭州高新技术企业代理公司 / 杭州高新企业代理-60万奖励,承诺先申报后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网站备案号:浙ICP备09014345号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立项公告  /  申报通知  /  专利申请  /  新闻资讯  /  
关闭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