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舟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知识创造与运用能级,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根据《舟山市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工作实施方案》《舟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经研究,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舟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为舟山市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附件2、3)。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参考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4、5)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或佐证材料须在申报时一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该申报材料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正在牵头承担省、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单位或承担省、市级专利导航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申报。各申报单位限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专利导航项目各1个。其中,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申报,高校以学院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
(四)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15日前向辖区所属县分局提交申报材料。其中,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须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专利导航项目须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材料应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版本及项目申报书的word版本。省、市属高校及科研机构直接提交至市局。
三、其他要求
(一)组织方式。各县分局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遴选,择优推荐。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各县(区、功能区)2025年度拥有发明专利的创新主体数量、专精特新等企业分布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附件1)。各县分局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市局。
(二)项目评审。申报材料齐全后,市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有关要求和时间等另行通知。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并最终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1:2026年度舟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wps
附件2: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指南.wps
附件3:2026年度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wps
附件4:舟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wps
附件5:舟山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wps
附件6:2026年度舟山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专利导航项目推荐汇总表.wps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