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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相关要求,为组织好2024年度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面向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安全应急、战略性矿产资源、智能检测、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等8大重点领域,主要强化三类服务:一是试验检测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二是信息服务类,主要为行业提供知识产权、产业信息、公开数据集等服务;三是创新成果产业化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验证、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经信局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领域和分类,积极组织相关单位报送,由各市经信局审核后于10月29日下班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含证明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厅,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省级有关单位可直接报送我厅。我厅将择优推荐报送工信部。联系人:高新处 陈婧绮、郭雨璐,0571-87059130,15068222168(浙政钉同号)。


附件:

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

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3.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1日